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的公告(上海)

本站发布时间:2019-08-27
省市地区:上海
发文机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8-27
执行日期:2019-09-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从2019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具体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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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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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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