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一、落实上级政策
《细则》第二章:提取条件及额度。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的通知》:严格落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政策。增加第四条:(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城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取个人实际出资额的电梯建设费用。
二、优化相关条款
《细则》第二章:提取条件及额度。第七条:租房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0000元调整为12000元。
三、减免提取资料
《细则》第三章:提取资料。第十四条:减免退休提取资料。职工退休提取的,提供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调整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职工,退休提取的,免提供退休证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