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多地参保了,存在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6
省市地区:湖北,荆州市
发文机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2-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多地参保了,存在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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