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4、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从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四、办理材料(原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提取申请人配偶身份证件、同户籍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及单身承诺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7、大修费用发票。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