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前申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业务问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7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5-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前申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业务问答

一、企业什么时候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

答:2022年5月20日起,企业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点击进入 “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  

二、哪些企业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

答:符合社会保险费申报条件,同时完成2022年4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的企业可以办理。在5月-6月的合并申报期内,企业也可以在完成2022年5月或6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后进行申报。

三、如何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

答:在合并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 “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填写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选择缴存比例,完成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

企业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补充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年月应当与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年月同步。

本次申报实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申报数据信息由市社保中心和市公积金中心共享互认。

四、企业完成本次缴费工资申报后,什么时间才能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并查询结果?

答:企业按规定填妥并提交申报信息后,在完成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且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后,系统将根据企业在“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自动计算相应月缴存额。如在确定的缴存比例对应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月缴存额;如超过月缴存额上限或低于月缴存额下限的,则按上限或下限确定月缴存额。系统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企业可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调整结果。

五、企业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后,新开户、启封人员如何完成年度基数调整?

答: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后至年度基数调整完成前,企业有新入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新入职职工开户或启封时的工资基数将被直接作为该职工2022年度基数调整的申报工资。如确需变更新入职职工申报工资的,企业可在2022年度基数调整完成后,2022年7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前,变更该职工的申报工资。市公积金中心届时将在网上开通相应申报工资变更功能。

六、7月起单位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答:单位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也可以在7月起单独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单位可登录上海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录基数调整专栏办理。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单位可以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支行进行基数调整。单位可以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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