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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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5
省市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文机构: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6-30
执行日期:2021-07-01
废止日期:2022-06-30
摘要: 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1号),确定荆门市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荆门市为省第二档,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请各地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自202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880元的,按2880元计算;超过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100%(5250元)计算。

二、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           金额单位:元


缴费缴费月缴费月缴费年缴费
档次比例基数金额金额
保留档ˉ28805766912
一档60%31506307560
二档70%36757358820
三档80%420084010080
四档90%472594511340
五档100%5250105012600
六档150%7875157518900
七档200%10500210025200
八档250%13125262531500
九档300%15750315037800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金额单位:元


人员类别缴费档次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年缴费金额
在职四档10%28802883456
退休四档8%2880230.42764.8
在职/退休三档5%28801441728
在职/退休四档补费7%2880201.62419.2

(三)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5元,年缴费额为180元。

(四)长期护理保险:按年度缴费,每人每年缴费额为36元。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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