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12
省市地区:河北
发文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7-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重磅!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月底前发放到位!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