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7
省市地区:山东
发文机构: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1-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年1月20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字〔2022〕20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2010-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1%。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逐年下降,由2011年的16.7%回落至2020年的4.1%,回落幅度总体大于全国水平(全国增速由15.8%回落至4.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2021年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23期)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深入分析我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原因,研究起草了《我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关情况及政策建议》。之后,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实化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政策清单及推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代省政府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先后征求了27 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第296次会议和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坚持“靶向发力”,聚焦构成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提出15项重点任务和52条政策措施。

一是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主要包括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3项重点任务、13条政策措施。。

二是稳步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针对大力促进农民增收,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提高农民财产收入、完善对农民补助补贴政策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等5项重点任务、16条政策措施。

三是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研究提出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丰富居民理财渠道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3项重点任务、8条政策措施。

四是稳步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聚焦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提出了深入推动全民参保、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和完善医疗待遇保障机制等4项重点任务、15条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逐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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