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巴中)

本站发布时间:2018-05-31
省市地区:四川,巴中市
发文机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巴公积金〔2018〕59号
发文日期:2018-05-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及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将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如下:

一、巴中市2017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341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452元。

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4112元;

三、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361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80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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