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职)人员实行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5
省市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文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2-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职)人员实行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为适应我市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经办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2月起,我市上线省集中系统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增退休(职)人员统一实行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待遇发至本人所持有效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请无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及时申领社保卡,否则将无法进行退休待遇核定及待遇领取。

请参保人员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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