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株洲)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08
省市地区:湖南,株洲市
发文机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431元计算,2022年度株洲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57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682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5364元。此上限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452元,月缴存额为745元。各缴存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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