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3-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问:请问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答:工伤员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垫支(不得使用医保卡支付)后,按规定至中心柜面报销。其中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

(2)一次性生活用品的费用;

(3)治疗非工伤疾病及其并发症的费用;

(4)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费用;

(5)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康复无效的费用(此类费用由定点康复机构承担);

(6)医疗事故导致的费用;

(7)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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