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退休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2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4-2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离休、退休提取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申请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借记卡(储蓄卡)最好与缴存行一致)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注意事项:

1.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职工在APP手机公积金可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4.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5.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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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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