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门诊特殊病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1
省市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文机构: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5-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我市实现门诊特殊病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要求,减少身患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报销的麻烦,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会同拉萨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积极谋划、精心组织,经多方努力,拉萨市人民医院、西藏阜康医院率先在各地(市)医疗机构中实现了上述5个门诊特殊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在我市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所在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报销,结算时只支付按医保政策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门诊特殊病病种审批准入按参保地现有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联网结算门诊特殊病费用完全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我市参保人员在享受上述5个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同时,我市作为就医地,市外、区外参保人员来我市就医,在参保地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我市同样可进行上述5个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为我市打造生态旅游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医疗保障条件。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突破点,坚持“利民、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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