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0
省市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文机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我市启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惠及我市80余万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完全统一,以体现制度公平,也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每满1年,月增加1.3元至2.1元。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会后,我市已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步调一致、迅速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班加点、保质保量,确保按要求将增发的养老金于7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尽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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