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2年度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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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2
省市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文机构: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黄房金委〔2022〕3号
发文日期:2022-05-11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2023-06-30
摘要: 关于明确2022年度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

黄房金委〔2022〕3号

关于明确2022年度黄冈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2022年度黄冈市单位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上限为2524元,下限为180元;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以执行100元缴存标准。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申报、审批,各单位须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

以上标准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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