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山西,太原市
发文机构: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9-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1)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一、事项名称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参保征缴综合窗口A01-A08

2.网上办理:

pc端: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或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ybzx.taiyuan.gov.cn/点击首页栏目:“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单位网厅查询打印或登录个人网厅查询打印。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窗口查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一、事项名称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A20-A22号窗口或参保地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2.网上办理:

pc端: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或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ybzx.taiyuan.gov.cn/点击首页栏目:“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单位网厅查询打印或登录个人网厅查询打印。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窗口查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59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1)转移接续(转出)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转出)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参保征缴综合窗口A01-A08

2.网上办理:

pc端: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现场办理:

(1)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及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年限接续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2.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操作提示办理。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0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转移接续(转入)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转入)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参保征缴综合窗口A01-A08

2.网上办理:

pc端: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现场办理:

(1)参保人员将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及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年限接续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2.网上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操作提示办理。

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

五、申办材料

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0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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