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5
省市地区:重庆,重庆市
发文机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1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595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