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外地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如何确定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6
省市地区:湖北,荆州市
发文机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2-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长期在外地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如何确定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在多个城市流动就业和参保的,在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首选户籍所在地,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缴费超过10年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以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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