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文机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23
执行日期:2023-05-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更好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好“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三)职工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三、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1.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州政务服务网。

(2)申请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柜面办理

(1)办理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行委托授权的,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租住商品住房

1.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州政务服务网。

(2)申请材料: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2.柜面办理

(1)办理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行委托授权的,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多子女家庭的,还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四、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

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境内相关铁路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照本通知执行。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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