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本站发布时间:2021-04-28
省市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文机构: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4-2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一、可办理的“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模式

缴存地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模式;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模式。

三、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申请人直接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操作办理。

代收代办:通办专窗接收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将职工申请材料传递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完成业务办理,受理地中心负责向职工反馈。

两地联办(该项业务主要适用于通办专窗受理本地购房异地缴存职工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受理窗口接收异地缴存职工的申请,对职工身份进行审查,并在职工授权情况下对职工购房信息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将职工申请材料传递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完成业务办理,受理地中心负责向职工反馈。

四、办理地点: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跨省通办”专窗

五、办理时间:

“全程网办”:即时办结

“代收代办”:我中心作为受理中心3个工作日内(缴存地中心办理时间另计)

“两地联办”:我中心作为受理中心8个工作日内(缴存地中心办理时间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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