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者提取条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按要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销户提取情形:
1、灵活就业人员不需申请公积金贷款自愿停缴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
2、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
(二)销户提取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
2、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3、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注: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