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社险函〔2018〕32号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
为保障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省直医保工作实际,现就加载了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卡)医保功能应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二代卡医保功能启用相关事项
二代卡医保功能启用时间为2018年4月3日。自2018年4月3日起,已领取二代卡的参保人在沈阳市域范围内的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已办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应使用二代卡。尚未领取二代卡的参保人,可继续使用老卡。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只能使用二代卡。
二、二代卡医保功能激活及密码设置
(一)单独激活
持卡人在省直医保定点医院、卫生所和零售药房首次使用二代卡就医购药时,医保功能自动激活。
(二)联动激活
持卡人可以到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内任意网点柜台联动激活二代卡的金融功能和医保(人社)功能。
(三)密码设置
二代卡的密码包括金融交易密码和医保交易密码,分别由两套独立的密码管理。二代卡激活后,老卡原有密码与老卡一同作废。二代卡上的医保交易初始密码已统一设置为123456,持卡人须到省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或中国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网点柜台修改。
(四)账户余额转移
二代卡医保功能激活后,原有老卡自动作废。老卡原有的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到二代卡上。老卡可由持卡人自行销毁。
三、配套服务相关问题
(一)服务电话调整
自2018年4月3日起,省直医保服务电话调整为(024)12333,参保人可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个人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查询、社保卡挂失等自助业务。
(二)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关注“辽宁社保”微信公众服务号,可以实现个人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查询、社保卡挂失等自助业务。
(三)办卡方式调整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由所在单位统一向省社保局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外,个人加急制卡、补换卡、销卡以及各类金融业务需持卡人本人到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网点办理。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二代卡业务(金融功能激活除外),可委托单位代办,单位代办人员凭单位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网点办理。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参保单位领取本单位参保人二代卡后,未发给个人之前,如果参保人已调出省直医保统筹区或死亡退保,单位应将二代卡返还给省社保局,由省社保局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统一注销。已提职享受干诊待遇的参保人,不需要启用二代卡其他功能的,可以进行注销处理。对于2018年3月份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状态正常,但二代卡尚未制发的,参保单位应当根据省社局反馈的未制卡原因和处理要求,进行相应处理,积极提供补充材料,重新申请制卡。
参保人领取到二代卡时已挂失老卡的,启用二代卡时,仍需要解除挂失。参保人可以选择对老卡进行解除挂失或对新卡进行挂失。
五、工作要求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凭证,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二代卡医保功能应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宣传,把本通知内容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一名参保人员。要向暂未领取二代卡的参保人做好解释,并积极重新申请制卡。要消除已领取二代卡的参保人对于二代卡医保应用的顾虑,推进二代卡应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社保局对公业务 22839373
建行和平北大街支行社保卡个人业务网点 22839583
建行沈阳体院支行社保卡个人业务网点 86930806
附件:省直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制作申请表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