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保服务中心竭力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从2023年1月开始推出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相关办理事项如下:
一、生育津贴免申请的对象
1、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女职工。
2、2023年1月1日以前生育或计划生育的但是医疗费结算时间在2023年的女职工。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按原方式提交《宜昌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和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生育津贴申请。
二、生育津贴发放时间和方式
生育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医保经办机构提取结算信息核定生育津贴,将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三、生育津贴查询
生育津贴到账后,单位和个人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和打印报表。
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维护
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事项维护待遇拨付银行信息,或者提交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
温馨提示:为保证参保人员生育津贴待遇正常发放,请用人单位及时维护单位银行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