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及南通市人社局公布最低月工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最低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基数不得超过15345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不得低于南通市人社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