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问:个人养老金缴费有没有下限规定?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7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政策问答】问:个人养老金缴费有没有下限规定?

问:个人养老金缴费有没有下限规定?

答: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只有缴费上限规定。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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