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功能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7
省市地区:-
发文机构: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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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功能

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为了给参保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功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异地就医时实现直接结算。

  哪些人群适用?怎么备案?有哪些查询服务?一起来看看吧!

  

01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呢?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02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呢?

  第一步:开始备案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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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备案类型

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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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提交备案材料

  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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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可以点击“个人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名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14.jpg

  小提示:如果已经入院,选择备案开始时间时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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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小程序还有哪些查询服务呢?

  除了申请备案外,参保人还可以在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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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告知书”、“门诊慢特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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