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知识系列问答(九)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9
省市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文机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9-1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知识系列问答(九)

一、职工异地贷款购房,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且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不满六个月,拟以购房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哪些所需材料?

答:职工异地贷款购房,可以以购房形式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应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为进一步防范骗取行为的发生,我中心针对异地购房提取加大审核力度,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需由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授权查询个人征信,通过征信信息来核验该套住房贷款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二、中介提取公积金收取手续费问题。

我中心多次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告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请广大职工切勿相信那些所谓的“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代提住房公积金”、“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路边广告、网络广告或二维码。我中心一旦查实,将对违规提取的职工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并通报单位,并追回已提取资金,同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后我中心会持续完善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政策和工作机制,届时我们将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qdgjj.com)或“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对外发布。请予以关注。

三、请问哪些人员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退役军人可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什么时候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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