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泰政发[2004]59号)规定,经市第二十二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就泰州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调整内容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限调整为29800元,下限不做调整。
三、调整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3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调整方式
(一)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式
1、线上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登录“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2、线下办理。
(1)各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优盘、提供单位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拷贝基数调整表。
(2)按照设定的格式录入,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利益,请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认真核对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如有错误,由单位出具证明(格式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更正。
(3)审核时需携带2022年度12月份单位劳动工资报表、填报好的电子文档(用A4纸打印三份)和核定汇总表。
(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式
1、线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泰州通”手机APP等网上业务渠道进行办理。
2、线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五、各市(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参照执行。
六、各市(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服务电话
1、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86898213
2、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中心 86969477
3、姜堰分中心 88210322
4、靖江分中心 84828601
5、泰兴分中心 87769139
6、兴化分中心 83239222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