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6-07-18
省市地区:山西,临汾市
发文机构: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6-07-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临市住公管委〔2015〕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临汾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04元/人)测算,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8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441元。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四类县、市、区1320元/月)测算,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6元。

原则上不允许超出月缴额上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2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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