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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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6
省市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文机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合金管办〔2022〕2号
发文日期:2022-06-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2022-12-31
摘要: 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合金管办〔2022〕2号

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企业、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具体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即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二、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操作流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操作流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便于企业线上办理,现对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在合肥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一、申报材料

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职工代表人数应符合《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单位通过单位网厅线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

二、申报流程

1.申请时间。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向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缓缴申请期为2022年12月底前。

2.申请方式。单位通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线上申请。

缓缴操作流程:企业可登录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zx.hefei.gov.cn/),首先找到“安徽政务服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图标,点击后跳转链接弹框提醒“您访问的链接将离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访问外部链接,是否继续?”,点击“确定”后进入线上的网厅办理页,选择“单位网厅系统”录入登录账号和密码进入单位网厅,具体操作单位缓缴申请步骤如下:

(1)打开“变更业务-单位缓缴”界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12-31。

1.png

(2)输入缓缴止日期(从申请当月起,截止日不超过2022年12月)和缓缴原因后点击“提交”按钮,会弹出上传影像列表,将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上传至对应目录中后提交。

 2.png

(3)提交成功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具体审批结果在“缓缴申请查询”中查看。

3.png

三、咨询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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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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