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2017年度,我市所有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单位与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
二、缴存基数。2017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82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80元。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