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济困难,能否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1
省市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文机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单位经济困难,能否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公积金管委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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