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06
省市地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文机构: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西昌市分中心,各县管理部,州中心各科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相关规定,现根据州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州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凉府发〔2018〕21号)的规定,2021度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2237元,下限为1650元。请各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缴存单位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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