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醒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及留工补助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07
省市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醒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及留工补助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和《关于明确2022年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截止时间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83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以下简称“留工补助”)两项政策的执行截止期限均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尚未享受两项政策的单位应在执行截止期限之前向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超过执行截止期限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单位需在执行期限内按规定网上申报

2022年12月31日前,相关单位均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全程网上自助申报稳岗补贴或留工补助,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如因单位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发放失败,视为办理失败,需在执行期限内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在前期主动发放工作中,有部分单位由于银行账号等信息缺失,未被纳入主动发放名单中(详见附件1),该部分单位须按规定在执行期限内进行网上申报,申领结果以审核部门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二、发放失败单位需提供银行账号信息

已申领到账(含主动发放到账)的单位不得重复申领;如果申请时提示“该单位当年已经申领了该项补贴不能再次申领!”或“该单位已经存在留工补助待遇核定信息,不能重复申领!”但未实际收到返还款项,属于主动发放失败情形(详见附件2),该部分单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联系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

稳岗补贴及留工补助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政民互动——常见问题栏目查看。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附件:

  1.稳岗补贴及留工补助未主动发放名单.xlsx

  2.稳岗补贴及留工补助发放失败名单.xlsx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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