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渭南)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18-10-15
省市地区:陕西,渭南市
发文机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10-15
执行日期:2018-07-01
废止日期:2019-06-30
摘要: 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现就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7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底。

2、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3769元/月,最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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