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规定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9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9-0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婚假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