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返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返还:1.出国(离境)定居;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3.工伤死亡。
问题2:请问参保人员离境定居后,其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规定:参保人员离境定居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保留,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问题3: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领取什么待遇?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规定,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办理:(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养老待遇;(2)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问题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足十五年的,怎样一次性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
1.参保人是企业职工的,由用人单位代办申请;参保人是自由职业者,无档案托管的,由本人申请办理。2.申领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原件1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验原件;(3)本人确认的告知书,原件1份;(4)有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转移单等),验原件;(5)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人事档案,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