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14
省市地区:山西,晋城市
发文机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晋市公〔2022〕14号
发文日期:2022-07-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22〕15号)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

对符合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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