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定居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04
省市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发文机构: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0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出境定居提取

一、事项名称:

出境定居提取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四、办理材料(原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

六、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