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55624
383
关于西安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提取有关事宜的通知
57550
305
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76821
566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8351
927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51981
116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系统内账户转移业务的通知
22020
56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的通知
66300
2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四)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原《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西规〔2017〕002_公积金中心001)同时废止。
22375
11
西规〔2019〕010_公积金中心0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办理缴存业务,应按照本细则及公积金中心归集业务办理指南、网厅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原《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西房金发〔2014〕61号)废止。
14587
574
西规〔2019〕011_公积金中心0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原《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西房金发〔2014〕63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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