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六)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山西,太原市
发文机构: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六)

问:找到工作后,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停保?

无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暂停参保的,可以在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暂停:进入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暂停,勾选需要暂停的参保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灵活就业暂停。

1.jpg

2.jpg


有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暂停参保,可以缴清欠费后再办理暂停参保;如个人不愿缴纳欠费的,或欠费数据已经失效无法缴纳的,请前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欠费数据撤销。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相关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需按照办理补缴时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足额补缴,满足规定年限后可享受统筹地区退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或参保人员因保胎、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住院未生产等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按比例支付,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