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阜新)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03
省市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文机构: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3
执行日期:2022-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83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

三、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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