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11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长住金字【2021】29号
发文日期:2021-06-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对长春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372元。现对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一、我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593元。

二、铁路分中心及其下设分理处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按照沈阳铁路局统一标准执行。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