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四平)

本站发布时间:2019-06-25
省市地区:吉林,四平市
发文机构: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6-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县(市)管理部、中心相关科室,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的规定,根据四平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7】97号),现将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确定如下:

我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99.8元,2019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月最高缴存基数上限为14999.4元,按比例12%确定月最高缴存额上限为3600元。

我市2018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2019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四平市工资标准,即:月最低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按比例5%确定月最低缴存额下限为158元。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25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