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71)、《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对象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调整时间
自2022年8月22日起执行。
三、缴存基数确定
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154元;
四、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