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辽源)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15
省市地区:吉林,辽源市
发文机构: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辽公积金发〔2022〕6号
发文日期:2022-08-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2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71)、《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对象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调整时间

自2022年8月22日起执行。

三、缴存基数确定  

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154元;  

四、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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