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其中通化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803元,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其中通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现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和租房提取上限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化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201元,下限调整为164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280元,下限调整为1640元。上述调整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租房提取月租金额度上限调整为1080元,自2023年1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