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和租房提取上限的标准确定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下限
1、缴存基数上限为15590元
根据通化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通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359元标准计算,2021年度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590元,即职工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月缴存额上限均定为1871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3742元。
2、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
根据通化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月最低工资1580元标准计算,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79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158元。
二、租房提取上限为1039元/月
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租房提取的月租金额度不得超过1039元。
本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