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2022年)

本站发布时间:2021-12-21
省市地区:吉林,白山市
发文机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2-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现对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山市区、抚松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580元调整至1640元。

二、临江市、江源区、靖宇县、长白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1480元调整至1540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