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哈尔滨)

本站发布时间:2018-06-26
省市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文机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哈公积金发[2018]21号
发文日期:2018-06-26
执行日期:2018-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2018年6月7日哈尔滨市统计局发布的《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

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6,886元计算出月缴存额上限为4,052元。

二、调整时间

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18年1月开始执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及时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2018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